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加快推动解决群众“健身去哪儿”难题,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,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,体育总局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人民银行共同研制了《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(2023-2025年)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
《方案》明确,到2025年,与城乡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、与人口要素相匹配的县(市、区)、乡镇(街道)、行政村(社区)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。常住人口20万以上的县级行政区域至少建有一个公共体育场,或田径场、全民健身中心、体育公园、公共体育馆(以下简称五个一),乡镇(街道)全民健身场地器材短板得到补齐,行政村(社区)等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进一步优化提升,健身步道、体育公园、户外运动设施等绿色便捷的全民健身新载体大幅增加。
加强适老化适儿化健身设施配置。制定发布公共场所适老化健身器材配置指南,大力推行《青少年体育锻炼器材配置指南》。各地新建的健身设施项目原则上应100%配置老年人和儿童健身设施。社区、公园等公共场所新配建的健身器材中,适老化健身器材以及足球门、趣味投篮器、滑梯、秋千、跷跷板等适儿化健身器材数量合计占比应不少于50%。公共体育场馆应100%提供老年人和儿童青少年健身活动场所。
推动构建国家步道体系,在全国20个左右的省份探索建设国家步道示范项目或示范区,推动大运河国家步道建设。引导具备条件的公共体育场馆、市(县)体校建设完善1000个左右、向社会高质量开放的示范性非标准公共足球场。推动3000个左右体育部门所属公共体育场馆提升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水平,覆盖2000个以上的县(市、区)。鼓励企业开发全民健身场地APP、小程序等,实现场地资源线上查询、场地预定、赛事报名等服务。
关于资金保障,《方案》明确,要充分发挥各类资金使用效益,中央财政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支持健身设施建设和使用,推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。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。各地按规定将公共健身设施的建设、维修、管理资金,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,综合运用自有财力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,完善政策措施,尽力而为、量力而行,结合实际推进本地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。